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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起离婚案件引发热议——一位全职妈妈在离婚时仅获2万元经济补偿。尽管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,但现实中,全职主妇的付出仍常被低估。
这位妈妈婚后放弃工作,全身心照顾家庭,最终却只得到相当于每月几百元的补偿。相比之下,若她选择职场工作,多年收入可能远超此数。法律虽认可家务劳动的价值,但补偿标准模糊,法官自由裁量空间大,导致类似案件金额普遍偏低。
真正的平等,不是让女性在家庭与职场间二选一,而是承认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,并给予合理补偿。2万元,远远不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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